美国产治疗癫痫的药-国外最新抗癫药物
1.美国是如何狠打假药的?
2.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剂的药品信息
3.抗癫痫药简介
美国是如何狠打假药的?
近日,国家相关部门对涉嫌的“疫苗巨头”长生生物重拳出击展开调查,公司董事长高俊芳等多名高管也已被公安机关拘留依法审查。 在国内疫苗事件闹得沸沸扬扬之际,让我们看下大洋彼岸的美国是如何做的?
十年前的2009年,全球最大药品制造商、美国的辉瑞制药就被罚了天价的23亿美元罚款,原因仅仅是“辉瑞的市场推广部门和销售部门在一种药品的营销过程中故意夸大该药品的适用范围”。美国政府也声称,巨额罚款主要是为了杀鸡给猴看。
这是截止到2009年,美国史上针对不当营销处方药的最大罚单!美国司法部称辉瑞制药为“惯犯”,指出这是这家制药商在过去10年间第四次因不当营销受罚:辉瑞公司2004年因宣扬治疗癫痫药物“加巴喷丁”具治疗偏头痛等功效,就曾经被重罚过4.3亿美元罚金。
美国司法部指出“美国制药业长期属于全美最赚钱的行业之一,去年利润接近500亿美元。过去10年间,这个行业中的违法行为数量空前。”因此必须重罚,以儆效尤,为医疗改革“清路”。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剂的药品信息
商品名称佩乐能?PEG-INTRON?
通用名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注射剂
英文名称Peginterferonalfa-2bInjection
汉语拼音JuYiErChunGanRaoSuα-2bZhuSheJi
规格50ug、80ug、100ug。复容后体积为0.5ml。
包装1支/盒
本品为冻干粉剂,溶解后注射。本品每个包装内含有一支冻干粉剂、一支溶解用的溶剂、一支注射器,一个长针头(用于溶解并抽出本品),一个短针头(用于注射)。
粉剂装在2ml的I型无色玻璃瓶内,灰色溴丁基橡胶瓶塞,带有聚丙烯罩的铝制易拉盖封。溶剂为注射用水,装在2ml的I型无色玻璃安瓿内。
贮藏必须储存在2-8℃条件下,不可冷冻,远离儿童放置。
配置后的待用溶液在2-8℃条件下,24小时内必须使用。未用完的溶液必须丢弃。发现溶液变色时不要使用。超过有效期后不要使用。
有效期36个月
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S20120062,S20120063,S20120064
生产企业企业名称:SP(Brinny)Company(爱尔兰先灵葆雅公司,经美国先灵葆雅公司授权生产)
成份
主要成分: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
辅料: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蔗糖、聚山梨醇酯80和注射用水。
性状
本品为白色冻干粉末,溶解后为清澈无色液体,无可见颗粒物。 1.慢性丙型肝炎
本品适用于治疗慢性丙型肝炎。患者年龄须≥18岁,患有代偿性肝脏疾病。
现认为慢性丙型肝炎的理想治疗是本品和利巴韦林合用。当本品和利巴韦林合用时,请同时参见利巴韦林的产品信息。
2.慢性乙型肝炎
本品也可用于治疗HBeAg阳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年龄须≥18岁,患有代偿性肝脏疾病。 1.慢性丙型肝炎
本品:皮射,每周1次。
体重65kg以下者,每次40μg。
体重65kg以上者,每次50μg。
同时口服利巴韦林。
疗程:用药6个月后,如病毒负荷仍高,建议停止用药。
剂量调整:若治疗期间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和实验室指标异常,建议适当调整剂量直至不良反应消失或减轻。根据间接胆红素检查结果调整利巴韦林用量的具体标准:
间接胆红素>3mg/dL(或>51μmol/L)时第一次减量,如减量1-2周后间接胆红素仍大于3mg/dL则第二次减量,如连续四周间接胆红素大于3mg/dL则停用利巴韦林。利巴韦林单独停药至少一周,最多两周。如停药后,间接胆红素降至<2.5mg/dL,可重新回到停药前的利巴韦林剂量。如间接胆红素维持<2.5mg/dL四周以上,可将利巴韦林剂量调整至全量。
根据血红蛋白检查结果调整利巴韦林用量的具体标准:
血红蛋白<90g/L时第一次减量,如减量1-2周后血红蛋白仍低于90g/L则第二次减量,如出现血红蛋白小于80g/L则停用利巴韦林。利巴韦林单独停药至少一周,最多两周。如停药后,血红蛋白>80g/L,可恢复停药前的利巴韦林剂量。如血红蛋白>90g/L维持四周以上,可将利巴韦林剂量调整至全量。
通过剂量调整,实验室检查指标恢复正常的患者,将剂量重新调整至全量;对调整剂量后至20周时实验室检查仍未恢复正常的患者,应维持减量后的剂量。
2.慢性乙型肝炎
本品目前推荐剂量为1.0mg/kg,每周1次,皮射。
疗程:24周。
其他剂量和疗程尚未进行充分的研究。
药物配制及用法:
本品在溶解前为白色、药片状,呈一整块,或多个碎片状,或粉末状。每瓶必须用0.7ml的无菌溶剂溶解,抽取0.5ml用于注射。
用无菌注射器和长针头抽取0.7ml溶剂,将溶剂沿瓶壁缓慢注入本品的安瓿内,最好不要将溶剂直接对准本品,注入速度不要太快,因为这会产生很多气泡。在溶解后的几分钟内,本品呈云雾状或多个小泡状,轻轻转动安瓿使其完全溶解。不要用力摇动。由于在抽取溶解后的本品时会有少量本品的丢失,为确保注射的剂量与标签上的剂量一致,本品及溶剂的实际含量超过其规格的含量,抽取0.5ml的本品就是标签上的含量。本品每种规格的浓度分别为:50mg/0.5ml,80mg/0.5ml,100mg/0.5ml。 1.单独用药:
1.1根据国外临床试验,多数不良反应为轻度或中度,治疗不受影响。据报告,多数患者可出现头痛和肌肉痛。
最为常见(≥10%的患者)的不良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疼痛/炎症、疲乏感、寒战、发热、抑郁、关节痛、恶心、脱发、骨骼肌疼痛、易激动、流感样症状、失眠、腹泻、腹痛、虚弱、咽炎、体重下降、厌食、焦虑、注意力障碍、头晕及注射部位反应等。
常见(≥2%的患者)的不良反应为瘙痒、皮肤干燥、不适感、出汗增加、身体右上象限痛、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贫血、皮疹、呕吐、口干、情绪不稳、精神紧张、呼吸困难、病毒感染、嗜睡、甲状腺机能失调、胸痛、消化不良、面红、感觉异常、咳嗽、激动不安、副鼻窦炎、张力过强、感觉过敏、视物模糊、意识障碍、胃肠胀气、减退、皮肤红斑、眼痛、情感淡漠、感觉减退、稀粪、结膜炎、鼻充血、便秘、眩晕、月经过多、月经失调。
精神方面的症状并不常见。危及生命的精神症状极少发生。这些反应包括自杀、企图自杀、自杀构想、易激惹、攻击性行为和幻觉。
甲状腺功能低下的发生率为5%,甲状腺功能亢进的发生率为3%。
在接受0.5μg/kg或1.0μg/kg本品治疗的患者中,粒细胞减少(<0.75×109/L)发生率分别为4%及7%,血小板减少(<70×109/L)发生率分别为1%及3%。
1.2在中国进行的慢性乙型肝炎临床试验显示,不良反应与普通干扰素相似,无未预期的不良事件出现。与国外报道的数据接近。本品治疗组的总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为74.78%,对照组的总不良事件发生率为75.65%,药物相关不良事件主要表现为流感样症状,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等。反应程度多为轻度到中度,继续用药或调整剂量后可自行缓解,无需特殊处理。严重不良事件的比例在本品治疗组为0.87%,而对照组为3.48%
2.联合用药:
2.1本品与利巴韦林联合用药时,除了以上单独用药所出现的不良反应,以下不良反应也曾有报告:
报道5%-10%的不良反应:心动过速、鼻炎和味觉异常。
报道2%-10%的不良反应:低血压、晕厥、高血压、泪腺失调、震颤、牙龈出血、舌炎、胃炎、胃溃疡、听力下降/丧失、耳鸣、心悸、口渴、攻击性行为、真菌感染、前列腺炎、中耳炎、支气管炎、呼吸异常、鼻出血、湿疹、发质异常、光敏性反应和淋巴结病。
罕见不良反应包括痉挛、胰腺炎、高甘油三脂血症、心率不齐、糖尿病和外周神经病变。
干扰素α-2b与利巴韦林合用时,罕见再生障碍性贫血。
2.2其他不良反应报告有本品单独使用或和利巴韦林联用时可能会出现以下不良反应:
与α-干扰素有关的罕见不良反应有:眼科疾患包括视网膜病变(包括斑状水肿)、视网膜出血、视网膜动脉和静脉栓塞、棉絮状渗出斑、视敏度和视野丧失、视神经炎和视神经乳头水肿(参见注意事项)。
有心血管疾病或使用过心脏毒物治疗的患者可能会出现心血管系统的不良事件,尤其是心律不齐。有报道既往没有心血管病史的患者使用α-干扰素后出现心肌病,但属于罕见不良反应,停药后恢复正常。
本品上市后罕见的不良反应报告如下:横纹肌溶解、肌炎、肾功能不全和肾衰竭。极罕见的不良反应报告有:心肌缺血、心肌梗塞、脑血管缺血、脑血管出血、脑病、溃疡性和缺血性结肠炎、肉状瘤病或肉状瘤病恶化、多形性红斑、斯-约综合症、中毒性表皮坏和注射部位坏。曾报道发生糖尿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和高甘油三酯血症。
据报道,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或免疫介导性疾病与α—干扰素治疗有关,罕见发生自发免疫性和间接免疫性疾病包括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伏格特-小柳-原田三氏综合征。
急性过敏性反应病例包括过敏性反应,荨麻疹,血管性水肿已有报道。
衰弱状况(包括无力,不适和疲劳),脱水,面瘫,偏头痛,行凶意念,细菌感染包括败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甲状腺功能亢进和牛皮癣已有报道。 以下患者禁用:
-对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或任何一种干扰素或某一赋形剂过敏者。
-孕妇、未获得妊娠反应阴性结果之前不能开始本品与利巴韦林的联合治疗。
-配偶妊娠的男性患者不以应用本品与利巴韦林的联合治疗。
-自身免疫性肝炎或有自身性疾病病史者
-肝功能失代偿者。
-联合用药时,严重的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 精神及中枢神经系统方面:
患有严重精神病或有病史的患者:对于成年患者,如果认为使用本品联合用药治疗是必需的,则只有在确保患者的精神疾患得到正确的个体化诊断和治疗的前提下,才能应在确定患者精神病的诊断和治疗后开始用药。
在本品联合用药治疗时,如出现严重的神经精神方面的不良反应,尤其是抑郁症,应停止治疗。
在本品联合用药治疗期间罕有发生严重的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尤其是抑郁症、行凶意念、自杀构想、自杀和自杀企图。其它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如包括攻击性行为,有时这种攻击性行为会指向他人,也可见到神经症如幻觉、意识错乱障碍及其它精神状态改变。这些不良反应在α-干扰素推荐剂量以及高剂量治疗成人患者时也有报道。高剂量的α-干扰素治疗时,一些报道出现严重明显的迟钝、昏迷,及其他脑病的案例,多见于老年人。这些不良反应通常是可逆的,但少数患者需要3周的时间才能完全恢复。罕见报道还有,高剂量使用α-干扰素非常罕见癫痫发作。
如果患者出现精神的或中枢神经系统问题(包括抑郁症)时,建议对患者在治疗期和随访期间由处方医师进行密切监测。如果出现这些症状,医生要清楚地明白这些不良反应潜在的严重性。如果精神症状持续存在或加重,或者有明显的自杀构想、出现对他人的攻击性行为,则须停用本品,并密切随访,同时患者随后应给予适当的精神病治疗干预。
心血管方面:
与应用α-干扰素一样,对有充血性心衰史、心肌梗和/或既往或目前有心律失常者,应用该品时治疗需要密切监测。建议对既往有心脏病史的患者,在治疗开始前及治疗期间做心电图检查。心律失常(主要是室上性的)通常对常规治疗有效,但可能需要停用本品。
急性过敏:
急性过敏反应(如荨麻疹、血管性水肿、支气管痉挛、过敏)在干扰素α-2b治疗期间罕见有报告。若用本品期间出现这种反应,要立即停药并进行适当的药物治疗。一过性皮疹不需中止用药。
肝功能:
对严重肝功能障碍患者用本品治疗的安全性和效果尚未被评价,因此对此类患者不要应用本品。出现肝功能失代偿表现时(如凝血时间延长)时要终止本品治疗。
肾功能:
应密切监测肾功能不全患者的毒性症状和体征。严重肾功能不全、慢性肾衰竭或肌酐清除率<50ml/分钟时不应使用本品。建议所有患者在使用本品前都进行肾功能监测。对肾功能有中毒损害的患者应密切监测,如需使用本品,本品用药剂量应予减少。如果血清肌酐上升至>2.0mg/dl时则应停药(参见禁忌和药代动力学)。
器官移植:
对于肝脏或其他器官移植的患者,本品单独用药和与利巴韦林联合用药治疗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平价。初步的研究结果表明,应用α-干扰素治疗可能会增加肾脏移植排斥的几率。肝脏移植排斥也曾有报告,但与α-干扰素治疗是否有关尚未确证。
发热:
尽管使用干扰素期间发热可能与常见的流感样症状有关,但必须排除持续性发热的其它原因。
脱水:
由于某些患者在使用本品时可见与脱水有关的低血压,故用药病人应保持充足的水分,必要时补液。
肺部改变:
肺浸润、局限性肺炎和肺炎偶见于用α-干扰素包括本品治疗的患者,偶尔危及生命。对于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或其他呼吸系统症状的患者应作胸部X线检查。如果胸部X光检查显示肺浸润或存在肺功能受损的证据,则应严密监护,必要时停药。立即停药并用皮质激素治疗似可使肺部不良反应消失。
自身免疫疾病:
在使用各种α-干扰素期间,有报道产生不同的自体抗体。在使用干扰素治疗期间,自身免疫性疾病的临床表现更易发生在有自身免疫性疾病倾向的患者中。
眼部变化:
偶有报告,在用α-干扰素治疗后出现眼科疾病,包括视网膜出血、棉絮状渗出斑、视网膜动脉或静脉阻塞。所有患者应进行基本的眼科检查。对主诉视力下降或视野缺损的患者必须进行及时全面的眼部检查。由于这些眼部异常也可同时发生在其它疾病时,因此建议对糖尿病或高血压患者进行定期的视觉检查。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新的眼部异常或原有症状加重,建议停用本品。
甲状腺功能变化:
用α-干扰素治疗慢性丙型肝炎的患者极少出现甲状腺异常,即甲状腺功能低下或甲状腺功能亢进。在治疗期间,如果患者出现甲状腺功能紊乱的症状时,需测定促甲状腺素(TSH)水平。对于甲状腺功能障碍患者,只有通过治疗使促甲状腺素(TSH)保持在正常范围内时,才可继续使用本品。
代谢紊乱:
曾报告出现高甘油三脂血症和严重的高甘油三脂血症。因此建议监测血脂水平。
其它方面:
有报道干扰素α-2b可加重既往存在的牛皮癣和肉状瘤病,因此建议对于牛皮癣和肉状瘤病患者仅在效益大于潜在风险时才考虑应用本品。
实验室检查:
所有应用本品的患者在治疗前需进行血常规、血液化学及甲状腺功能检查。下列基线指标可作为临床用药的指标: 血小板≥100,000/mm3 中性粒细胞计数≥1,500/mm3 促甲状腺激素(TSH)水平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一般在治疗期的第2周和第4周进行实验室检查,随后根据临床需要定期监测。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在本品治疗期间出现疲劳感、嗜睡或者意识障碍的患者应告诫其避免驾驶或操作机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单独用药治疗:对灵长类的研究表明,干扰素α-2b可能导致流产。本品也可能具有这种效应。由于没有妊娠妇女应用本品的资料,建议不要在妊娠期间使用本品。
建议育龄妇女在使用本品治疗期间应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尚不清楚本品中的成分能否经乳汁分泌。因此,应权衡本品对哺乳期妇女的重要程度以决定停药还是停止哺乳。
联合用药:妊娠期间不能使用本品和利巴韦林。
尽管使用人类推荐剂量1/20的剂量仍有足够的研究证实利巴韦林对所有动物种系有明显潜在的致畸和/或胚胎毒性。在头、上颌、眼、下颚、骨骼和胃肠道都曾发现畸形。畸形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随利巴韦林剂量的增加而增加。胎儿和后代的生存率下降。
女性患者:妊娠妇女不能服用利巴韦林。女性患者要特别注意避免妊娠。未获得妊娠反应阴性结果之前不能开始本品与利巴韦林的联合治疗。育龄妇女及其配偶在治疗期间及随后6个月的随访期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在此期间应每月进行妊娠检查。如果患者在治疗期间及随后6个月的随访期内妊娠,则必须警告患者利巴韦林对胎儿有致畸作用。
男性患者及其配偶:男性患者服用利巴韦林期间应避免其配偶妊娠。利巴韦林可在细胞内蓄积而且清除缓慢。在动物研究中,利巴韦林在低于临床剂量的情况下可使精子发生改变。现在还不清楚是否是含有利巴韦林的精子作用于受精卵而导致致畸作用。男性患者及其育龄配偶在治疗期间及随后6个月的随访期必须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建议育龄妇女在治疗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时可使用本品和利巴韦林联合治疗。
哺乳期:尚不清楚该药品中的成分能否经乳汁分泌。由于对育儿潜在的不良反应,建议治疗开始前停止哺乳。
儿童用药尚无对此患者人群的应用经验,因此不推荐儿童或年龄在18岁以下的青少年应用本品。
老年患者用药本品的药动学不存在明显的年龄相关性。应用单次剂量本品治疗的老年人资料表明,本品的剂量不需依年龄而改变(参见药代动力学)。 在多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中未发现该品与利巴韦林之间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
本品的单剂量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表明,它对细胞色素P450酶CYP1A2,CYP2C8/9,CYP2D6,CYP3A4或肝N-乙酰转移酶的活性无影响。此外,有文献报道当CYP1A2底物(如茶碱)与其他α-干扰素一起使用时,其清除降低50%。因此当本品与和CYP1A2代谢相关的药物一起使用时要注意。
如果患者同时被HIV感染并接受高效抗逆转录病毒治疗(HAART),会增加乳酸中毒的可能性。对于接受HAART的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和利巴韦林。 药理作用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是重组人干扰素α-2b与单甲氧基聚乙二醇的一种共价结合物,其平均分子量为31.300道尔顿。重组人干扰素α-2b是通过人类白细胞的干扰素α-2b基因在重组大肠杆菌中表达获得的。
体外与体内研究结果提示,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的生物活性来自于其结构中的重组人干扰素α-2b部分。
干扰素通过与细胞表面特异性细胞膜受体结合而发挥其作用。其它干扰素研究结果提示干扰素具有种属特异性。在某些灵长动物中,如恒河猴,在给予人1型干扰素后具有药效学反应。
干扰素一旦与细胞膜结合后,可启动一系列复杂的细胞内过程,包括诱导某些酶的表达。这一过程至少部分是细胞对干扰素发生反应的原因,包括在感染了病毒的细胞内抑制病毒复制、抑制细胞增殖以及增强巨噬细胞吞噬活动、增加淋巴细胞对靶细胞的特异性细胞毒性等一系列免疫调控活动。任何一个或所有这些反应都与干扰素的治疗作用有关。
重组人干扰素α-2b在体内和体外均可抑制病毒复制,其抗病毒作用的机制尚不清楚,可能与改变宿主细胞的代谢有关。此作用可抑制病毒复制,或病毒复制后使子代病毒不能离开细胞。
毒理研究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在猴毒性研究中未观察到的不良事件,在临床试验中也末观察到。在猴毒性研究中出现的明显毒性包括白细胞减少症。
未进行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生殖毒性研究,但研究结果显示干扰索α-2b可导致怀孕的灵长类动物发生流产,因此聚乙二醇扰素α-2b也可能具有类似的作用。
在啮齿类动物和猴急性毒性试验和亚急性毒性试验、体外遗传毒性试验,围产期生殖毒性试验中,单甲氧基聚乙二醇未见毒性。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是干扰素α-2b衍生物,主要由单聚乙二醇化的重组人干扰素α-2b所组成。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的血浆半衰期较干扰素α-2b明显延长。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的Cmax和AUC测量呈剂量相关性增加。皮下给药之后,峰浓度(Cmax)出现在用药后15-44小时,并可维持达48-72小时。平均表观分布容积为0.99l/kg。多次用药后可出现有免疫反应性的干扰素的积累。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的平均消除半衰期约40±13.3小时,表观清除率为22.0ml/hr·kg。虽然人体有关干扰素的机制尚未被完全阐明。但肾脏清除率可能占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表观清除率的较少部分(约30%)。
在临床试验中,对接受本品治疗者的血清标本进行了干扰素中和抗体检测。干扰素中和抗体是中和干扰素抗病毒活性的抗体。在接受0.5μg/kg本品治疗的患者中,中和抗体的临床检出率为1.1%,接受1.5μg/kg本品治疗的患者中,中和抗体的临床检出率为2-3%。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的肾脏清除率为30%。在对肾功能障碍患者的单剂量研究(1.0μg/kg)中,Cmax、AUC和半衰期的增加与肾功能障碍程度有关(参见禁忌和注意事项)。在多剂量的研究中(皮射本品1μg/kg,每周一次,共四周),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相比,中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30-49ml/min)本品的清除率平均下降17%,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肌酐清除率10-29ml/min)本品的清除率平均下降44%。对于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未透析和接受血透析其清除率是相似的。对于中毒和重度肾功能障碍患者,本品单药治疗时应减量。
对于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尚未被评价。因此这些患者不能使用本品。
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特征未见显著的年龄相关性,但和年轻患者一样,老年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要进行肾功能测定。
对18岁以下的患者的特殊药代动力学评价尚未进行。本品仅适用于年龄≥18岁的慢性丙肝型肝炎患者及慢性乙型肝炎的治疗。
进行了一项同时使用和本品的药代动力学研究,患者为18岁或以上的慢性丙型肝炎患者,未使用过聚乙二醇干扰素α-2b,皮射本品1.5μg/kg/周。所有患者在使用本品前持续使用≥40mg/天。用本品治疗四周后,的平均AUC大约升高了16%。
抗癫痫药简介
目录 1 拼音 2 英文参考 3 概述 4 抗癫痫药的发展 5 主要品种 6 作用机制 7 抗癫痫药的临床应用 8 抗癫痫药的不良反应 9 用药原则 10 抗癫痫药与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 11 儿童用药 12 相关出处 13 相关药品 1 拼音
kàng diān xián yào
2 英文参考antiepileptic
3 概述抗癫痫药是一类抑制脑细胞异常放电的产生或扩散,从而阻止运动、感觉、意识或精神失常发生的药物,长期应用可控制症状。
4 抗癫痫药的发展最初的抗癫痫药溴化物和苯巴比妥均为偶然发现。而非镇静性抗癫痫药苯妥英则直到1938年当Merritt和Putnmam用猫电休克模型筛选各种药物时发现。
自此以后,直至1960年美国乙琥胺进入市场的20年中,主要通过对相对简单的异环结构的改造,得到了大批有效的化合物。之后,随着酰胺咪嗪、硝基安定、氯硝安定以及丙戌酸的开发,才出现了结构全新的抗电线药物。关于抗癫痫药物的作用机制目前所知甚少,大体上可分为①增强神经元膜的稳定性;②增强中枢抑制性神经元的功能;③影响脑内兴奋性递质的传递三个方面。
目前临床上已试用的新抗癫痫药物有GABA、拉莫三嗪、MK801、GCS9896。随着对癫痫发病机制认识的深入,会有更多的新抗癫痫药物应用于临床。
5 主要品种苯妥英钠、卡马西平、丙戊酸钠
6 作用机制抗癫痫药通过两种途径制止或减轻癫痫发作,其一是影响中枢病灶神经元,减轻或防止它们过度放电;其二可能提高正常脑组织的兴奋阈而减弱来自病灶的兴奋扩散,防止癫痫发作。现有的抗癫痫药多数是通过第二种方式起作用。
7 抗癫痫药的临床应用不同药物对不同类型癫痫的疗效差别很大,用药不当,不但无效,有的反可加重发作,如苯妥英钠对小发作的影响就是这样。所以合理选药是临床治疗的一个重要原则。一般主张,治疗大发作首选苯妥英钠,可使60~65%的病人的发作完全停止,还有约20%的病人可得到明显改善。苯妥英钠不能控制的病例,加用苯巴比妥或扑痫酮(去氧苯比妥)或改用抗痫灵往往又可获效。小发作的首选药是乙琥胺,其作用强,毒性小。精神运动性发作可选用苯妥英钠或加用扑痫酮,也可用酰胺咪嗪。处理癫痫持续状态(大发作连续出现,病人持续昏迷)则首选安定,静脉注射。也可用苯巴比妥钠肌肉注射,或苯妥英钠加25~50%葡萄糖液,在6~10分钟内缓慢静脉注射。注射过快可引起小脑功能失调和心脏严重抑制。
用药剂量应按病人需要而定,从小量开始,逐渐加大用量直到产生最大效应而又不产生严重不良反应为止。治疗开始时,一般主张只用一种药,只是在疗效不佳时才考虑改药或用其他药物。必须注意的是改药或停药时,一定要逐步减少原用药物的剂量,并逐步添加换用的药,待换用药生效后,再逐步停用原药,不可突然全部停用或立即改换另一种药物,否则将导致癫痫发作。用药时间一般应坚持服药至完全无发作长达3~4年以后,再用数月甚至1~2年后再逐渐停用药物。
8 抗癫痫药的不良反应(1)偶可引起亚急性认知或行为障碍,但难以区别是药物还是癫痫或原有脑损害所致。药物可损害注意、记忆、思维或运动速度。幼儿或老人用苯巴比妥有时可产生反常兴奋。多数抗癫痫药可引起与剂量有关的神经症状,如震颤、运动障碍,但发生率较低。苯妥英、卡马西平、丙戊酸或苯巴比妥中毒,可引起小脑和脑干功能障碍的症状,如共济失调、步态不稳、构音困难、眼球震颤。苯乙酰脲常引起人格变化、精神病性症状和抑郁。
(2)过敏性皮炎通常在用药后10~14天发生,偶可发生更严重的剥脱性皮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血清病或结节性多动脉炎。
(3)乙内酰脲类、某些巴比妥类(如扑癫酮等)可引起巨幼细胞性贫血,系叶酸代谢障碍所致。凝血缺陷见于苯巴比妥、扑癫酮或苯妥英治疗母亲所生的新生儿中,系继发于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耗竭。抗癫痫药偶可引起血小板减少、粒细胞缺乏、再生障碍性贫血。
(4)可见肝功能损害、黄疸,甚至致性肝中毒,丙戊酸和苯乙酰脲类药物较易产生。
(5)三甲双酮或二甲双酮偶可引起肾功能障碍,常隐袭性发展。
(6)苯巴比妥和苯妥英可导致骨骼矿物质含量减小和佝偻病发生率增大,可能是影响维生素D代谢所致。
(7)内分泌系统改变一般为亚临床性的改变,如甲状腺功能降低、垂体前叶功能降低。
(8)抗癫痫药与抗精神病药并用一般无额外的副反应,不主张卡马西平与氯氮平并用,因两者均有致粒细胞减少的倾向。
(9)癫痫的患母所生婴儿早产、低体重、缺氧、出血和先天畸形的危险性增加。癫痫发作的危险性一般超过抗癫痫药的致畸危险性。三甲双酮是一种致畸药,用药孕妇80%发生妊娠缺陷或自发性流产。哺乳母亲应用抗癫痫药一般不禁忌。
9 用药原则1、小剂量开始,逐渐调整至控制发作为限;
2、单一用药,无效时才考虑合用,一般不超过3种;
3、有规律服药;
4、不宜随便换药,确需换时,应在逐渐减少原用药物的剂量同时,逐渐增加新用药的剂量,防止诱发发作;
5、坚持长期治疗,可减少复发,一般多在1~2年内逐渐减量直至停药;
6、坚持逐渐减量停药原则;
7、用药时注意不良反应,如皮疹、皮炎等,定期查血、尿及肝功能;
8、用药时若有嗜睡症状,应加服咖啡因(0.02~0.04g/次,3次/日),或麻黄堿(25mg/次,3次/日);
9、患者应生活规律化,忌烟酒,低盐少水饮食,不要过饱,避免过度紧张,忌激烈运动,避免高空、水边及机械电机旁工作,以免发病时发生危险。
10、孕妇服药有潜在致畸可能,应加注意。
10 药物相互作用抗癫痫药物合用时,可以使血浓度降低,降低疗效;也可使血浓度升高,使之而出现毒性反应,但合理联用可增效。中枢抑制物,如抗组胺药、中枢性α激动剂、肌肉松弛药、类鸦片镇痛药、抗抑郁药、等可使抗癫痫药的镇静或神经毒性加剧。
11 儿童用药两项新的研究显示,母亲怀孕期间如果服用抗癫痫药丙戊酸钠的话,很容易导致胎儿出生缺陷以及智商低下。
丙戊酸钠是经典的抗癫痫药,也是市场上使用最久、最广泛的抗癫痫药。研究调查了144名在怀孕期间服用此药的妇女,发现其孩子出生缺陷的几率为1成,为不服用药物的女性的7倍,也是服用其他抗癫痫药物女性的3倍。而孩子出生后的智商,也要明显低于没有服药的女性所生下的孩子。
12 相关出处新编药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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